2021年1月13日,娄底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娄教通〔2021〕7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娄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认真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寒假和春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外地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寒假和春节期间(2021年1月23日-2021年3月1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娄底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班级群、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寒假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在寒假和春节期间尽量不要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外出要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合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公共场合或外出时要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家庭和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使用公筷、公勺,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要全面摸排外地返乡的家庭成员和亲戚,坚持查看健康码。对省外返乡人员要督促他们及时到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措施,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和进行核酸检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要避免与外地返乡的陌生人密切接触;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远离进口冷链食品。
四、严格出行监管
寒假和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出娄底市,严禁出境,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必要出省时须事先填写《娄底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干部职工)出省旅居申报表》(附件),实行严格报备手续。市直学校师生员工出省由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出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娄大中专院校参照执行。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摸排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情况,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引导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寒假暂不返乡,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大学生可以留在学校过寒假,学校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家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因特殊原因要求返乡的,必须向学校报备,往返途中及寒假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校园门卫管控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加强校门出入管理,对来访者坚持核验身份、测体温、查健康码并做好详细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疫情解除之前,学校体育场馆等设施一律不对社会人员开放。
六、加强健康监测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关制度,科学制定寒假和春节期间健康监测方案,坚持每天报告和登记,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要第一时间就医,所有健康监测结果凭证保存半年以上。
七、加强值班值守
寒假和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制定值班值守安排表。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娄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局机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每天下午5:00之前向市教育局值班室(值班电话:0738-8312872)报告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向上级部门报告,如有疫情防控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日值班局领导和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佘立部,联系电话:13507382655)。
全市教育系统要深刻认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春季开学复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附件:娄底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干部职工)出省旅居申报表
附件
娄底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干部职工)出省旅居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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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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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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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省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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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行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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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工 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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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返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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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返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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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路线(含中途停驻地点、乘坐车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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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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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返回时间由本人返回后向报备单位报告,由报备单位工作人员填写。